我常常想,我们是那么的不同。你是向日葵,我是野菊花。什么都不一样,除了风吹过,我们会一起弯弯腰,朝有钱的地方,因为我们都是财经大学的土著。
你在讲台上,在人多的地方,侃侃而谈。我总害怕,要么手抖,更多是声音发抖,想掩饰都没有办法。
你会琵琶,有好嗓子。我总什么都不会,KTV时候总觉得自己会上不去,每次握话筒的手都汗涔涔。
我喜欢那个叫阮宏的老师,那天她在后台,手悬在半空中,随着指挥一起演奏,虽然面前什么都没有。我觉得好帅,好迷人。你问我,听演出看什么后台?
我喜欢李宇春,她好帅,真的。我明白玉米为什么疯狂的支持她,因为她的声音确实一般,如果没有玉米的支持,她真的走不到今天;可是如果换我,我也会支持她走到现在,并继续下去。我喜欢张靓颖,坚强大方。在李宇春身边,她微笑,用最美的声音唱《你最珍贵》,因为你真的珍贵。我想看超级女生,昨天晚上还做梦梦到了她们。你告诉我,今天起来你没兴趣了。不想看了。
我喜欢《犬夜叉》的满天,不知道因为什么,也许因为他宁可放弃自己的毕生愿望“当一只毛毛虫”,只求来生和哥哥一起。你喜欢杀生丸,因为他酷。
我想呆在你身边说说话,我一个人在寝室很闷。你说,你来了我这里这么久,我审计只看了四页,你快去洗澡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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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时候,我都什么都不想说,不过是走开而已,这很简单。
孟天戈很伤心,自己有一天竟然会忘记兰,痴情活泼的兰。这很幸运呢,有一天,可以忘记。不像我,总记得那一天你在北四走廊给我系鞋带,还有照在我另外一只脚旁边的阳光。三年前。


